滨海县纪委创新四项问责机制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滨海县纪委创新四项问责机制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以创新创优为统揽,以问责追究为抓手,切实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过程“四公示”、“三票决”,推行入党积极分子无纸化知识测试,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建立后进党员转化和薄弱村居党组织整顿责任追究机制。构建“领导干部联系一批、机关单位帮扶一批、镇区部门带动一批”责任体系,对后进党员和薄弱村居进行分类帮教、约束推动,对帮扶任务不落实、转化措施不到位、整顿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干部,严格追究责任。
建立基层组织“书记抓、抓书记”责任追究机制。推行基层党组织书记目标责任制、公示制、承诺制,开展绩效量化考评,年度内不能兑现承诺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足50%的责令引咎辞职。
建立涉组信访包案责任追究机制。推进组织工作联系点全覆盖,凡联系基层不细致、排查问题不到位、化解矛盾不彻底的组工干部,凡对党员困难漠不关心、诉求置之不理、关爱未尽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在“评定升”工作中一律定为“较差”及“五星”、“五格”以下格次。全县先后有12个党组织被定为“较差”等次,9名党组织负责人被定为“五星”及以下,34名党员被定为“五格”及以下,有2个基层党委、6个村党总支部因基层组织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有9名“村书记”不正确履行承诺或违纪被处理。(陈开尚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