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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

滨海县纪委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加强对案件线索查办的指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案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滨海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际,协调信访举报与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
  该委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信访举报件及信访排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研究,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由纪委信访室登记后,按领导批示移送本委相关科室,同时报案件管理室登记备案。案件管理室在掌握案件线索基本内容及承办部门、科室的情况下,根对案件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提高了办案质量,保证了案件线索按时办结。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信访室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台帐,移送案件线索时必须由办理单位和案件管理室人员签字接收。
  通过规范案件线索管理,该委进一步加强了案件线索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了案件线索查办水平,案件检查工作获得成效。(徐亮 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