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六项制度”规范纪委委员工作
滨海县纪委“六项制度”规范纪委委员工作
为紧紧围绕县纪委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县纪委委员的作用,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近日,滨海县纪委建立了“十项制度”:
一是情况通报制度。县纪委年度工作布置、半年工作总结以及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工作,特别是一些重大案情等,都及时向委员进行通报。
二是意见征求制度。凡事关全县纪检监察全局性的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县纪委以书面或口头座谈等形式,征求县纪委委员的意见。
三是活动参与制度。县纪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县纪委委员参加全县反腐倡廉活动,切实保护县纪委委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是工作调研制度。县纪委针对每名县纪委委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每年安排专题调研课题,要求每名县纪委委员结合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上报县纪委。
五是学习工作制度。县纪委组织县纪委委员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县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每年集中组织学习不少于两次。
六是评比表彰制度。县纪委根据委员各自履职情况,每年年终时将组织开展一次先进评比表彰活动。(李颖 孙信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