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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严把“三关”民主评议11个部门114个基层站所

滨海县严把“三关”民主评议11个部门114个基层站所
 
    为进一步促进各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7月中旬至8月底,海县纪委、监察局和县纠风办在11个部门、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同时根据群众投诉情况进行实例调查。本次活动将评选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同时也将评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为保证民主评议结果的准确、客观、公正,评议过程严把“三关”。
    严把评议代表组成关。民主评议代表素质的高低是评议工作的关键,该县严格按照“原则性强、业务熟练、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等标准,从农民、城镇居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镇、区、村干部、纠风联络员中选聘代表,同时还根据各基层站所的服务范围,选择一定的服务对象和了解站所情况的人员参加评议,提高参评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同时,规定参加评议人员不得少于100人,其中农民和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不少于50%。
    严把民主评议关。为保证评议的公正性,该县把全县14个镇区分成14个测评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分赴到各镇区组织评议和问卷调查工作。各镇区召开评议大会,由各基层站所负责人现场述职,集中填表。评议设“很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5个等次。评议表和问卷调查表当场密封,集中汇总计算,根据满意率的高低,对各站所进行排名,公布排名结果,并将通过有效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严把成果运用关。评议工作结束后,被评为“很满意”等次的基层站所可申报“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对排名靠后且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部门和单位,所在镇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要责令其认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追究其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建议其主管部门对站所领导班子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整。(梁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