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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实行“三训”、“三关”、“三评”机制提高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能力

滨海县纪委实行“三训”、“三关”、“三评”机制提高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能力

    一是“三训”。即业务培训、顶岗培训、案例研训。凡新调入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县纪委举办的案件检查业务培训和、顶岗培训,对办案程序、纪检监察文书制作熟悉后方可上岗。同时,每年定期举办疑难案例研讨会4次,以会代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办案水平。二是“三关”。即把好案前立案关、案中调查关和案件办结审结关。三是“三评”。即对本年度所办理的案件质量进行自评、互评、点评的方式进行,在各镇区纪委对所办案件作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各镇区进行交叉评议,最后由县纪委检查室针对相关镇区纪委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去年来,由镇区发现并协助办理“两规”案件3起,经济案件16起,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