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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审计局争做机关财务管理“排头兵”

盐城市审计局争做机关财务管理“排头兵”

    近日,盐城市审计局下发通知,就贯彻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在2012年度审计署财务工作培训班上提出,审计署要做“严格预算执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这一讲话精神,提高要求,作出部署。
  盐城市审计局提醒和要求全市审计机关和财务工作人员,正人先正己,打铁先要自身硬,严格规范审计机关的财务收支行为,才有资格和底气去审计别人。在民主监督日益加强的当今,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情况备受外界关注,更要严格自律,严格监督,以增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各级要牢固树立法纪观念,严格依法理财,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管钱办事。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分别从收入管理、经费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和财务资料管理与交接等各个方面建立全面的工作流程体系、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近期,要将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回头看,尤其是在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履行集体研究,大宗物品采购是否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有无失控和滥支情形,有无建立并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审计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盐城市审计局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监督方面,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往来款项管理,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实行计划收支,严格财务审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履行固定资产领用、处置等审批程序,及时清理暂存款。每年要集中组织一次内部财务收支审计,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八不准”等廉政纪律的贯彻执行,努力争做“两个严格”的模范,争做市级机关财务管理的排头兵。(李守葆 沈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