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新突破
盐城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盐城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决定落实率、执行率、审计建议采纳率均达100%。
探索建立审计整改新机制。盐城市审计局作为在全省第一家实行盐城市审计局第一家实行“立项、现场审计、处理、执行”权力“四分离”,内设设立了督查执行机构的盐城市审计局,不断探索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数据显示,2012年,该局提出的250条审计决定条审计,全部由专门负责督查的处室交办给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率百分之百;督查审计项目83个,下发审计决定34份,应上缴财政审计专户280万元,已入库280万元,审计决定执行率为100%;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250条,采纳率为100%。此外,还查处涉税案件8起,计607万元,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份、制定整改措施115项,规范了被审计对象的长效管理。
审计回访与督查跟进促改。改变以往审计组包揽审计处理和审计决定执行的传统做法,把审计决定的执行,交由督查执行处负责,统一发出审计回访整改通知书。对审计查出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和部分县(市、区),由监察室、督查处联合执法,听取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法律和舆论监督有效结合。积极探索大财政审计格局,将审计发现问题向政府报告的同时,专门向人大报告。人大督促政府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形成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形成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的合力。
各地政府和人大联合促审。东台市把审计整改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并做到被审单位、审计监督、主管部门、政府人大“四方联动”;阜宁县政府与县人大联合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射阳县采取审计整改告知制、政府直接交办制等一系列制度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亭湖区人大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专项督查就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湖、大丰、盐都、开发区召开县(区)长办公会,专题会办落实整改财政“同级审”揭示问题。
审计整改结果公告透明化。2012年共发出审计结果公告9份,包括市本级慈善资金、排污费征收、市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审计和调查结果,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徐兴松 沈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