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发放《致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经营单位负责人的一封信》
全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发放《致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经营单位负责人的一封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监督管理,近日,市公安局纪委专门制作《致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经营单位负责人的一封信》,阐明公安机关在改进作风、依法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由各县(市、区)局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寄发至辖区每家场所行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春节送礼、索礼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过一个勤俭、节约、廉洁的春节。(市公安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