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九佛电器厂长钟学周犯贪污7千余万判死缓
一改制,偌大国企成了他的
广州原九佛电器厂长钟学周犯贪污7千余万判死缓
广州原九佛电器厂长钟学周犯贪污7千余万判死缓
12月21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九佛电器厂(国有)原厂长钟学周犯贪污、职务侵占等五罪一案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钟学周贪污7000余万元、职务侵占800余万元、挪用资金6000余万元、行贿219万元,同时犯有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将偌大国企据为己有,造成上百名原企业工人上访近十年的案件,以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暂时画上句号。
空手套白狼:侵吞公款用于购买改制公司股份
广州市九佛电器厂(下称“九佛厂”)是一家生产灯具的大型国有公司,2002年初,经上级部门审批,该厂准备进行企业改制,时任九佛厂厂长、法定代表人的钟学周即召集自己控制或熟悉的四家关联企业负责人开会商议,提出由他负责将九佛厂的公款以货款的名义转到这四家公司的账户,然后这四家公司用该批款项购买九佛厂60%的股份,待改制顺利完成后,四家公司再无偿将所购全部股份转移给钟学周本人。商定后,钟学周即安排原九佛厂财务科负责人杨某(另案处理)等先后以预付货款或往来款的名义从九佛厂的银行账户上转移给四家关联公司2000余万元,为防范四家公司吞并股份,钟学周还安排四家公司就收到的款项向九佛厂打出借条。
这四家关联公司收到九佛厂划来的购股款项后,先后在2002年4月购买了转制后企业九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九佛公司”)60%的股份,并按照约定无偿转移到钟学周名下。由此,钟学周成为转制后企业的最大股东,随后,他利用自己在该公司的绝对控制力,继续用公司款项购买个人股份,并最终占有了公司96.3%的股份,实现了空手套白狼的“创富神话”。
此外,钟学周还安排财务人员故意隐匿该厂三个对公账户银行资料,并将三个账号资金共计5000余万元控制作为转制之后公司经营使用,其中4600多万元被钟学周个人据为己有。
1989年至1998年6月期间,钟学周一直担任改制前的九佛厂副厂长。在此期间,他先后为时任九佛厂厂长俞广烈(另案处理)购买了广州市白云区、番禺区的四处房产,分别登记在俞广烈和其女儿、亲戚名下,除此之外,钟学周还送给俞两个车库。通过行贿手段,钟学周得到俞广烈的大力支持,最终顺利坐上厂长的位置。
拖欠职工补偿金:原企业员工联名上告
钟学周行贿出手阔气,但是对待企业员工就没那么慷慨了。据该案办案人员介绍,九佛厂转制前就是全国知名企业,原有职工一千多人,2002年转制前每年利润达到3000余万元,并且拥有占地400多亩的厂区,还有大量库存产品。但在转制评估时,钟学周买通了当时进行资产评估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企业资产仅仅评估为2800余万元。钟学周在利用企业改制将该厂变为己有后,却一直拒绝给原企业员工发放应有的福利和补偿金,眼看自己工作的国有工厂被钟学周变为私有企业,自己的合法利益也被其侵害,工厂几百名员工非常愤怒,纷纷进行匿名举报或署名控告,有些职工联名写血书上告。
2009年10月,该企业员工100多人派代表到广东省检察院联名举报,引起该省检察院领导重视,2010年3月,钟学周被该省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贪污等罪名正式立案侦查。
拒不认罪:游艇泊位成为案件突破口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钟学周被该院立案侦查之前,已经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但钟学周非常“狡猾”,为了避免留下证据,他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资金流转和虚假做账的审批文件自己从不签名,都是找其亲信或者手下代签,在企业开大会进行决策时也从不做会议记录。2010年案发前,钟学周还威胁、指使九佛公司一名亲信将公司2000年至2005年的所有会计凭证、账簿资料共计20多箱,拉到公司后门焚烧区全部销毁。因此,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时都因无法拿到有效证据而无法进行下去。
鉴于此案案情极其复杂,并且相隔时间长,有效证据缺失,广东省检察院在对钟学周立案侦查后,立即抽调反贪干警、司法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此案。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初查时,难度非常大,当时一些犯罪活动参与人有的已经辞职走人,有的因害怕受到法律追究和钟学周的打击报复而不敢开口。而钟学周本人在归案后也一直拒绝交代,并动用其社会关系给检察机关施压,试图让检察机关放人。
面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对该案进行缜密侦查后,确定将钟学周在深圳一个游艇会的会员资格和泊位作为突破口。办案人员查明,钟学周在九佛厂转制进行资产评估期间,隐瞒九佛厂对深圳一个游艇俱乐部的债权250万元,后在改制完成后以原九佛厂名义实现债权并将抵债的游艇泊位和会籍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由此确定了其贪污250万元的有效证据,打开了案件突破口。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通过会计师事务在转制过程中留存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九佛公司当年资金走向的银行记录,获得了钟学周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的有效证据。钟学周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本案涉案金额大,主犯涉嫌罪名多,案情复杂,办案过程中询问的证人就有200多人,案件卷宗超过2万页。
在谈到办理该案的意义时,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案在案情极为复杂的情况下将钟学周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事实牢牢锁定,并已追缴赃款8000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维护了改制时下岗企业员工的合法利益。“钟学周案可能不是个案。”该负责人指出,“国企改制过程中,有多少国有企业被钟学周这样的人据为己有?我们将以此案为范本,继续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国有资金安全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朱香山 通讯员 韦 磊)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