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商务局加强重点岗位权力监督
亭湖区商务局加强重点岗位权力监督
为进一步加大商务行政执法等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日前,亭湖区商务局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八项规定》,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不搞特权,不滥用权力。
八项规定明确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准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娱乐;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在任何场合酗酒;不准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不准打击报复举报人等。
八项规定出台后,该局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将规定公布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所办每起案件都科学、严谨,公开、公正,符合法律流程规范,从而不断提升商务执法人员良好的形象。(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