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四个严控”力保政府投资工程廉效双优
亭湖区“四个严控”力保政府投资工程廉效双优
一是严控招标限额标准。将标的额5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统一纳入区“限额办”公开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统一进行监管,形成充分竞争。要求限额以上的项目,一律进市专业市场交易。二是严控招标代理行为。要求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廉政合同,严明代理过程中的廉政纪律,对违规操作、扰乱市场秩序、信誉差的中介,坚决清退出招标代理市场。三是严控开标评标过程。邀请专家评审招投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格。对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处理问题,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四是严控标后履约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吹好“廉政风”。对在建项目开展联合督查,重点检查合同执行、进场施工人员资质和工程款支付情况,防止分包、转让和工程盲目变更等现象发生。2012年,全区进行公开招标项目407项,交易总额累计5.1亿元,没有收到一起举报投诉。(申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