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纪委工作室四方面“沟通和协调”加强案件查处工作
建湖县纪委工作室四方面“沟通和协调”加强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加强与所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室经常与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参加各单位召开的党委会,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工程专项审计、干部离任审计等各项重大活动。对在重大活动和审计中发现和梳理出来的可查案件线索,及时和部门或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协调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研究制定调查方案,及时初查。二是加强与执法机关的协调和沟通。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每季度主动到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了解他们立案涉及到的党员违纪问题,注意不放过一些司法机关不够立案、免诉、免于刑事处分的党员违纪问题;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了解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只给经济处罚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加强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了解他们在财税大检查、干部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关注征地补偿、学校收费、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在重大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中排查案件线索,及时捕捉、筛选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线索。四是加强与基层站、所、企业的协调和沟通。定期检查基层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全县开展“廉洁+效能”考评活动,了解和掌握各站、所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走访相关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建湖县纪委工作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