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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建湖县纪委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坚持为民解忧、为民办事,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快、准、稳”。
    一是坚持一个“快”字,迅速查办。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且案情单一、线索清楚、情节简单、情况紧急、易查易结的信访案件,加大直查快办的力度,迅速查清问题,及时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为民办事的诚意和决心。如我们收到群众署名举报,反映某镇村干部骗取柴油补贴的问题。我委立即向举报人核实了有关情况,并迅速制定初查方案,当天就找来了相关人员谈话。在证据面前,晓之以政策道理、动之以人性关怀,仅用了半天时间,就查明该村几名村干部合伙骗取柴油补贴2万余元的问题,并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
    二是坚持一个“准”字,有力惩处。有些信访举报的内容纷繁复杂,表面上不容易辨别出哪些是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基层,有时农民群众在表达诉求时不够清晰,往往不能准确反映切身利益被侵犯和损害的详细情况,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信访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对于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举报,我们坚持认真研究分析,精心筛选线索,立足准确判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精准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打下基础。如我们收到某镇村民的举报,反映村干部的有关问题,同时又隐约提到当地国土部门在村里吃喝、向村收取项目经费等问题。虽然该信访件主要是反映村干部的问题,但我们没有放过蛛丝马迹,经过认真研究分析,认为政府部门已经实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而当地国土部门还向村里收取项目经费,很有可能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并把该问题作为了主攻方向。我们立刻对该问题进行初核,初步查处了国土部门在土地复垦活动中以项目费用的名义违规向该村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而迅速开展立案调查。
    三是坚持一个“稳”字,兼顾全面。处理好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办,并办成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如我们收到信访举报,反映我县殡仪馆有关人员的经济问题。殡葬行业在社会上一直备受议论,群众对其收费高、乱收费、牟暴利等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对反映该馆的信访件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梳理,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后,迅速进行了初查,在较短时间内查明郭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殡仪馆新建中受贿敛财10万余元,后郭某被判刑5年。该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群众拍手称快,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建纪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