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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五重并举”提升案件查处质量

盐都区纪委“五重并举”提升案件查处质量

    一是重原则。严格遵守“二十四字”要求,兼顾实体与程序,作出恰当处理,切实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二是重分析。及时分析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直接和间接、表面和深层次原因以及主观和客观因素等。三是重鼓励。注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利用谈话和回访教育等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鼓励和劝慰。四是重警示。采用案例通报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五是重整改。将带有规律性的违纪特点和原因,以审理建议书等形式,反馈到案发单位及主管领导,督促部门使其建章立制,不断增强防范力度。今年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审结案件29件29人,其中基层报批案件19件19人,基层自办案件10件10人。处分的人员中,受党纪处分29 人,其中开除党籍19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8人。(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