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实行“五制” 督查推进“四重工作”
射阳县实行“五制” 督查推进“四重工作”
为充分体现“重点重抓、重点突破”的工作要求,射阳县以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的“四重工作”为抓手,强化政策聚焦、要素聚集、力量聚合,积极实行“四制”重点督查推进四大类102个项目。
一是实行挂钩负责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务副县长具体牵头协调,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相关镇区和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挂钩负责制。
二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县委、县政府每月召集相关部门、单位会办一次“四重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县里牵头、条块结合、县镇(区)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是实行按月督查制。对列入“四重工作”的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实行月督查、月通报,每月统计通报“四重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每月组织对“四重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汇总,及时搜集汇总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会办研究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
四是实行绿色通道制。对列入“四重工作”的工程、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限时服务、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在安排用地计划时优先保证“四重”项目、工程用地,资金优先向“四重”项目、工程倾斜。建立“四重工作”动态信息库,实现信息管理动态化、网络化。细化任务分解,实行节点控制、阶段式推进和过程性考核。
五是实行捆绑考核制。将“四重工作”纳入全县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实行挂钩领导、责任单位捆绑考核。(射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