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纪委创新机制“把关”初信初访
射阳县纪委创新机制“把关”初信初访
射阳县纪委在信访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把初信初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来抓,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信访特别是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新路子,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重信重访和越级信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落实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对自办信访件实行主办责任制,调查、反馈、上报、息访专人负责到底;对转办的初信初访件,明确调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一信双责”;对初信初访实行查处、反馈、报结动态管理制度,做好信访案件自办、交办和督办工作,保证初信初访全面及时报结。
二是实行重大初信初访会诊制度。对在本辖区内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上访人员多,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重大初信初访案件,由接待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环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实行初信初访月督办制度。信访接待人员在受理来信来访时,及时阅办处理群众初次来信来访,将其进行逐一筛选,按时间顺序登记造册,对转交其他部门的初信初访件,按期了解承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助处理,保证绝大部分初信初访一次性得到解决,并每月盘点信访件,对未得到及时办理的进行催办,努力实现月月清;对本月不能结清的要查明原因,加以标注,作为下月督办案件办理,以提高初信初访月办结率,力争初信初访一月内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金民 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