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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纪委“四个强化”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响水县纪委“四个强化”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强化办案意识。县纪委在年初的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目标,要求全员强化办案意识,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查不出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就是工作不尽职的理念,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二是强化办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办案队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放到办案一线,并加强办案人员学习,县纪委举办了为期两周的案件查办培训班,组织全员深入学习案件查办工作要点,提高办案人员突破案件的能力。三是强化办案保障工作。做到人力物力财力向办案工作倾斜,一方面,领导在精力上倾斜,重要案件书记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另一方面,单位在后勤支持上倾斜,优先解决查办案件所需的车辆、经费等,为查办案件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确保案件查办无后顾之忧。四是强化联合办案。推动纪委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由公、检、法和审计等部门参加的查办大要案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将县内各执纪执法部门的人力、职能和手段有机组织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