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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共盐城市纪委  盐城市监察局
关于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盐纪发〔2013〕13号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属驻盐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为主题,深入剖析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转变作风,筑牢拒腐防线,永葆党性纯洁,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二、活动内容
  1、召开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会上播放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作风建设典型案例,不断深化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2、开展领导干部上“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主题党课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设立“尚德昭廉”教育讲堂,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主题,开展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廉政谈心、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等活动,提升教育效果。
  3、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警示电教月活动。市纪委组织一批优秀反腐倡廉电教片,5月份在全市开展警示电教月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观看。
  4、发送“尚德昭廉”廉政手机报。开办“尚德昭廉”廉政手机报。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召开当天,以“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为主题向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发送第一期廉政手机报。
  5、开展廉政淮剧巡演活动。在各县(市、区)组织廉政淮剧《却金亭记》巡演活动,以文艺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传统和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6、举办“尚德昭廉”廉政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展。在盐城廉政文化公园廉政教育展厅,举办“尚德昭廉”廉政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展,弘扬清风正气。
  7、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宣传。在盐阜大众报、市电台、电视台、镜鉴信息网、镜鉴杂志等市内媒体,开设“作风建设”专题专栏,集中刊登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在市电视台组织作风建设电视访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多种载体加强作风建设相关宣传。
  三、活动时间
  4月底至5月底,市县联动开展系列活动。
  四、组织领导
  活动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统一有序开展。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 “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联系电话:86661722、88191722。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系列教育活动。同时,要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2、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带头参加各项活动,自觉主动地接受教育和监督,为基层和群众放好样子,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市县两级执纪执法机关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案件。
  3、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丰富和完善“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专题总结上报市纪委。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监察局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