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审计局建立六道防线全程防控廉政风险
近年来,盐城市审计局通过不断深化审计业务风险控制,来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六项制度,实现对审计业务全过程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达到了有效的结合。
一是廉政纪律告知制。在审计通知书中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应遵守的廉政纪律和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举报途径,落实外部监督措施。二是项目分配交叉制。将业务部门所辖审计领域50%以上年度审计计划项目交流到其他业务部门实施,实现审计项目在业务部门和审计人员之间的轮岗,避免由同一业务部门长期审计同一单位可能导致的质量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征求意见备案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制处备案后报局领导审签对外征求意见,审理人员结合参与审计组讨论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情况,为做好审计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实现对审计质量的事中风险控制和廉政纪律的有效监控。四是纪律执行汇报制。在审计业务会办时,审计组一并汇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了解审计廉政公示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廉政纪律反馈情况。五是外聘人员公开制。外聘专业人员时,确保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通告且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和外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共同现场随机摇号产生,保证外聘机构和外聘人员公开公平参与审计项目。六是初审结果复审制,组织第三方对外聘人员实施的建设项目初审结果,抽查一定比例的子项目进行复审,对差错率在规定比例内的予以纠正,超过规定比例要扣减一定的审计费用,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参聘资格。无论差错率大小,均要求初审机构对类似问题全部回头看并纠正到位。某工程抽查2个子项目,发现差错额0.69万元,立即要求初审机构将类似问题统一纠正到位,全部纠错金额达21.79万元,这一措施有效实现了对外聘机构参与工程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一是廉政纪律告知制。在审计通知书中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应遵守的廉政纪律和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举报途径,落实外部监督措施。二是项目分配交叉制。将业务部门所辖审计领域50%以上年度审计计划项目交流到其他业务部门实施,实现审计项目在业务部门和审计人员之间的轮岗,避免由同一业务部门长期审计同一单位可能导致的质量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征求意见备案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制处备案后报局领导审签对外征求意见,审理人员结合参与审计组讨论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情况,为做好审计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实现对审计质量的事中风险控制和廉政纪律的有效监控。四是纪律执行汇报制。在审计业务会办时,审计组一并汇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了解审计廉政公示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廉政纪律反馈情况。五是外聘人员公开制。外聘专业人员时,确保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通告且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和外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共同现场随机摇号产生,保证外聘机构和外聘人员公开公平参与审计项目。六是初审结果复审制,组织第三方对外聘人员实施的建设项目初审结果,抽查一定比例的子项目进行复审,对差错率在规定比例内的予以纠正,超过规定比例要扣减一定的审计费用,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参聘资格。无论差错率大小,均要求初审机构对类似问题全部回头看并纠正到位。某工程抽查2个子项目,发现差错额0.69万元,立即要求初审机构将类似问题统一纠正到位,全部纠错金额达21.79万元,这一措施有效实现了对外聘机构参与工程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