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财政局“四个强化”构建财政扶贫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阜宁县财政局“四个强化”构建财政扶贫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阳光操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运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细则,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对扶贫项目、名称、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数量、来源、补助标准如何使用等情况都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切实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严格执行会计管理制度,采取对扶贫资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实行专职财务人员对扶贫资金专户进行账目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报账手续,坚持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行公示栏制度。近年来主要建立健全了县、镇、村三级各类帮扶资金公示栏制度,将各级收到的帮扶资金,确定的帮扶项目一律在公示栏中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廉政阳光操作好财政扶贫资金。
二是强化项目优选,确保帮扶实效。在选优帮扶项目过程中通过公开公平竞选,择优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确定项目,严把项目申报关、审定关,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做项目”的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入精准合理,力求项目覆盖率和资金效益最大化,使有限的扶贫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进度。严格资金拨付与报账管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规范财务报账资料,简化审批手续,加快项目资金报账核销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近年来,我县对近几千万元的扶贫资金都做到了管理规范有序,制定了申报评估监督验收决算体系,严格按章办事,实行定期审计,杜绝了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出现,保证了扶贫资金安全运转,高效运行。全面加强项目监管,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管力度,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对扶贫项目实行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并全面跟踪、指导、协调,确保项目进度。严格考核奖惩,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明确审批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加大防控管理,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重视社会监督,广泛调查了解社会群众的反响,向社会公开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项目进度实施情况,确保扶贫项目高效实施,扶贫资金高效运行。(嵇青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