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阜宁县政府和县纪委召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首选中标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铁根出席会议。
根据阜办发【2013】64号文件《阜宁县政府性资金建设工程中标约谈制度》规定,从2013年7月份开始,凡是该县境内2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资金建设工程都必须进行中标约谈。这次约谈的对象为:该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首选中标单位的法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通过对中标企业实行“集中约谈”,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告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不良行为的认定及惩罚措施等,同时解答中标企业提出的问题和疑惑,从而实现“提前介入、预防不良行为发生”的目的。
会议要求中标单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都要各负其职,狠抓工程质量,深入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高质量完工。希望各承诺单位严格对照承诺,切实履约,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齐抓共管,全力打造优质、高效、廉洁、放心的政府投资工程,为阜宁的更强、更富、更美好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首选中标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别对严格履约履职、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等方面做了严肃认真的承诺,并向县政府递交了履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