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中午,阜宁县阜城镇兴东村借村部落成之机,广发请柬,邀请本村在外的老板、客商、本村离退休人员及全村各户,在新村部门前搭建临时大棚摆宴39桌,晚上1桌,400余人参加宴请,收受礼金132500元。第二天,镇纪委发现问题后报请镇主要批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同时责成兴东村退还所收礼金,通报全镇,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