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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贯彻落实"禁卡令" 严禁为费用巧立名目


  近期,新华社向全社各部门、各单位、国内各分社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各种“四风”方面的问题,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通知》要求新华社各级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总社计划财务管理局要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控;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严禁为此类费用巧立名目,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嫁摊派。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分社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落实《通知》精神情况负总责,要把落实《通知》精神作为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通知》强调驻社纪检组、办公厅、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新华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内容。驻社纪检组、社监察局要加大审计力度,将这方面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查内容。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严肃追究责任,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批评。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