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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纪委坚持信访举报创新增强社会管理能力

    大丰市纪委坚持信访举报创新增强社会管理能力 近年来,大丰市纪委始终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作为参与、促进和保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创新驱动,突出能力建设,有力促进干群和谐、推动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反腐倡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信访总量、重越访量盐城最低,被评为省首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在苏北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形成反腐倡廉建设与社会管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生动局面。
    一、创新理念思路,夯实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管理协同力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创新信访举报管理模式,疑聚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合力,不断夯实社会管理根基。一是理清思路聚共识。积极融入“大信访”,坚持将“畅信疏访、依法办访、和谐化访”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全过程,整合资源,主动作为,着力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专门出台畅信疏访制度,通过对实名来信举报和首次来访落实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沟通、优先助查、优先反馈等措施,引导群众来信实名举报,减少直接上门举报,改善信访生态环境。主动接轨《信访条例》,将条例中规定的受理告之制、办理责任制、处理答应制、争议听证制落实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之中,提升办访公信力。和谐化解矛盾纠纷,既综合运用政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做到一信一策,又注重采取教育、协商、疏导、情感等调解方法,增强化解和谐性。二是依托载体打基础。2008年以来,由市纪委、市信访局牵头,在全市251个村(居)开展创建“和谐信访示范村(居)”活动,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创建活动围绕“无越级访、无重复访、无集体访、无异常访、无信访老户”的目标,按照“渠道畅通、调处得力、保障到位、村风文明” 的四大类14项创建标准,结合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了适合村(居)的信访工作机制。创建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0多起,控减重复越级访300余件,为群众排忧解难600多个,村(居)信访总量明显下降。三是完善组织强基层。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便民服务网络,在基层就地解决土地流转、建房审批、户口迁移等群众需要服务的事项,最大限度地消除信访隐患。组建群众利益诉求中心,推动基层维稳网格化管理,提高社会稳定防控的精细化程度。认真落实基层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工作,下发工作室督查巡查和列席驻在区域镇、部门和单位重要会议两个暂行办法,明确指导、检查、协调职责,赋予工作室信访举报受理、调查、包保等职能,推动片区信访责任落实和信访问题解决。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已累计查结信访件500多件,化解信访矛盾400多个,发挥了力量集聚、效能倍增的效应。
    二、创新方式方法,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社会管理参与力围绕公开民主,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一是保障权利,拓展群众参与途径。在基层纪委醒目处统一悬挂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标牌,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访办理流程、工作人员名单等,保障群众知情权。坚持实名举报受理“双向承诺”、疑难复杂信访公开听证和现场答询、办理结果公示等做法,不断完善举报助查制度,明确署实名举报只要符合规定,必须实施举报助查,由举报人、委托人、邀请人、中介人等参与调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查办效能,消除不信任心理,保障群众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增强群众民主意识。助查制度实行以来,已实施助查的信访举报件70多起,举报人满意率达100%,还带出了多起案件,纪检监察信访成案率和息访率大幅提升。二是转变作风,增强干部参与实效。始终把转变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做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的根本途径。通过参与和推进领导干部“进村入户”工程、“金桥行动”,扎实开展领导接访、干部下访、联合巡访、公开办访、老户息访“五访为民”活动等,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听呼声、办实事,调矛盾、化积案。仅“进村入户”工程,全市6352名市镇村干部与26万户群众实行“点对点、面对面”对接,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难题1000多件。建立“三卡”预警监督制度,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共实施“三卡”预警16人次,通报典型案例4件,有力提升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守土有责,构建全委参与格局。大力构建全委办信访的格局,集中全委力量解决信访问题。坚持书记负责、常委分工、各室办理、目标考核“四制”,有效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出台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及审核反馈办法,实行季度通报,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推行信访举报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实施分级集体审核,依法依策引导信访人停诉息访,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建立信访案件办理标准化考评办法,科学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考评分排序靠前的调查人员优先参选年度十佳业务能手,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则进行岗位调整,进一步激发办好信访案件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三、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履职尽责,增强社会管理保障力着力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社会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领导体制。对内,市纪委成立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综治工作,具体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分析、线索排查、重大矛盾化解等。领导小组每季总结一次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每月会办一次重点信访问题,纪委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自组织协调,靠前指挥。对外,认真执行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主动参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席工作会议,定期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访信息研判,及时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实效性。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出台前,通过分析社情民意、评估信访风险、制定防范预案等,降低决策信访风险,强化事前防范。开展信访效能第三方监督,与零点调查公司合作,建立中介投诉受理机构,在做好机关效能监督评估的同时,对信访应急处置、信访评估制度实施、信访包保责任落实、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强化事中监督。加大信访工作检查考核力度,牵头建立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制,硬化量化信访工作阶段性目标,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两项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事后考评,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优农惠农政策落实、环境污染治理、征迁补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的监督督查,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查背后的腐败问题,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推动信访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对严重失职,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以及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或因工作失误,导致进京赴省非访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2012年共对7起非正常上访事件涉及20多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产事故10名责任人员实施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