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引领 强化执纪监督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中国共产党盐城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刘 德 民
(2014年2月14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天,市委常委出席了会议,市委书记朱克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年,也是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作风建设持续发力成效明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召开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制定出台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重申作风纪律“十个一律”要求。突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纠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组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8356名党员领导干部全部作出“零持有”承诺。大力实施反浪费反奢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清理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创建达标、清理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因公出国(境)费用分别比上年下降301%、355%、151%。制定出台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对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全市共查处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86起,党政纪处理97人;市纪委组织集中通报2次、个案通报4次,取得较好效果。
(二)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更加强劲。始终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惩处腐败分子。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977件977人,其中科级干部案件8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8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18亿元,没收非法所得1600多万元。市纪委重点查办了武炳光、李一峰等典型案件。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对“两规”措施的监管,较好地防范了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办案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建立查案工作后备人才库。始终注重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坚持以案促教、以案促管、以案促建,健全完善“一案五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案件审理建议制度,查案综合效应进一步放大。
(三)源头防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惩防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全面总结上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系统谋划下一个五年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体系建设质效不断提升。继续深化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活动,探索实施“四前”廉政教育制度,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高;全面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我市被中央纪委确定为试点市;深入挖掘弘扬新四军廉政文化,开辟的“硝烟清风”旅游线路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廉政文化旅游专线;组织开展第四届“盐城市十佳勤政廉政干部”评选活动,扎实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崇廉尚洁的浓烈氛围。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行政权力网升级改造。着力构建以制度廉洁性评估为重点、以制度执行巡查为抓手、以强化考评问责为保障的制度监督新机制,试点实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三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该项工作被省纪委表彰为创新奖。
(四)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力有效。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及时跟进、认真履职、务求实效。围绕市委“三先”目标、“四城”定位和“六大发展”任务以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跟踪巡查,连续五年开展“服务保障沿海发展”专项监察行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专项治理,市级部门共下放、取消、合并行政权力事项1040项,基本实现全省平均承诺时限最短目标。深入开展省市政风热线“四位一体”联动直播活动,不断深化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创建工作,部门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信访“百日百案化解”专项行动,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大信访稳定问责追究力度,先后对17人次进行了调查处理,各级干部维护稳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五)纪检监察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升。以加强教育为先导,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保持纯洁性、深化评定升”教育实践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以提高素质为核心,实施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在组织参加十八大精神专题轮训、综合业务培训的同时,举办全市第29期纪检监察业务和首期纪检监察信访业务培训班,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提升。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2248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作出“零持有”承诺;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过硬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良好的形象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易发多发,案件查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权力制约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步伐需要加快,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还不到位,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化改革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源泉,也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结合,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旗帜鲜明地指出,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些都为新形势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更加科学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权力,更加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不断以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必须切实加强党委统一领导,着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要坚持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建立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更加充分地体现党的领导作用和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引领,切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提出明确要求,为各级纪委更好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党和人民对纪委的信任,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坚决做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党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工作,探索实行跨部门分片派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切实保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必须更加突出主业主责,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职能方式、回归主业主责,是推进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提高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职能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真转快转主动转,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更新治理定势,强化问题导向,把工作着力点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切实强化执纪问责,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必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我们要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出台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完善具有盐城特色的惩防体系。要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专门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执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反腐败法制化水平。要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认真落实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三、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开启之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切实维护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管理教育,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在工作中,要始终贯彻重抓制度规范、重抓专项治理、重抓案件查办、重抓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艰巨繁重,尤其需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纪律保障。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纪律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行为,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硬约束、高压线。
严明工作纪律,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防松懈、防变异、防反弹,再接再厉,乘胜前进,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扣“四查四治”主线,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围绕“四风”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和解决在思想、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规范办公用房,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继续解决好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问题,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扎实治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问题,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的规范,坚决堵住铺张浪费的漏洞和后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严格控制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规范报刊征订秩序,减轻基层负担。扎实推进机关“慵懒散奢拖”、涉企收费不规范、中介市场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整治沉疴顽疾的决心推进作风持续好转。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不断创新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式,探索建立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大督查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从具体问题抓起,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完善作风建设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及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担任团体协会负责人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城市社区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非公企业纪律监督工作。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作风评析制度,完善干部作风评价指标体系,以鲜明的考核导向引领各级干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按照“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要求,把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职能,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威慑力。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并完善“一案五报告”制度,着力构建案件审理建议、真情关怀回访、处分执行备案“三位一体”的后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充实和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健全办案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案件主办人制度,完善办案后备人才库,深化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提醒、警示,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肃安全责任追究。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防范利益冲突风险,扎实推进源头防腐各项措施。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继续开展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四前”廉政教育制度,深化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建立新任公务员和军转干部上岗前廉政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开展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展播、廉政文化优秀文艺作品征集推选和廉政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以新四军廉政文化挖掘利用为重点,加强理论研究,强化基地培植,丰富廉政文化旅游线路,着力打造有地域特色、有丰富内涵、有广泛影响的新四军廉政文化品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和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市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不断深化“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逐步拓展分权的领域和范围。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切实加大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逐步形成以有效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积极构建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国企领导廉洁从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部门行业廉洁自律等制度。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推动制度刚性运行。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丰富内涵,始终坚持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坚守责任担当,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重大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狠抓能力提升,以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需要为取向、能力开发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要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切实纠正“四风”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纪律约束,切实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心所归、发展所需、民心所盼。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新一轮改革发展、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 德 民
(2014年2月14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天,市委常委出席了会议,市委书记朱克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年,也是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作风建设持续发力成效明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召开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制定出台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重申作风纪律“十个一律”要求。突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纠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组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8356名党员领导干部全部作出“零持有”承诺。大力实施反浪费反奢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清理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创建达标、清理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因公出国(境)费用分别比上年下降301%、355%、151%。制定出台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对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全市共查处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86起,党政纪处理97人;市纪委组织集中通报2次、个案通报4次,取得较好效果。
(二)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更加强劲。始终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惩处腐败分子。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977件977人,其中科级干部案件8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8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18亿元,没收非法所得1600多万元。市纪委重点查办了武炳光、李一峰等典型案件。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对“两规”措施的监管,较好地防范了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办案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建立查案工作后备人才库。始终注重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坚持以案促教、以案促管、以案促建,健全完善“一案五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案件审理建议制度,查案综合效应进一步放大。
(三)源头防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惩防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全面总结上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系统谋划下一个五年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体系建设质效不断提升。继续深化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活动,探索实施“四前”廉政教育制度,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高;全面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我市被中央纪委确定为试点市;深入挖掘弘扬新四军廉政文化,开辟的“硝烟清风”旅游线路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廉政文化旅游专线;组织开展第四届“盐城市十佳勤政廉政干部”评选活动,扎实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崇廉尚洁的浓烈氛围。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行政权力网升级改造。着力构建以制度廉洁性评估为重点、以制度执行巡查为抓手、以强化考评问责为保障的制度监督新机制,试点实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三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该项工作被省纪委表彰为创新奖。
(四)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力有效。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及时跟进、认真履职、务求实效。围绕市委“三先”目标、“四城”定位和“六大发展”任务以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跟踪巡查,连续五年开展“服务保障沿海发展”专项监察行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专项治理,市级部门共下放、取消、合并行政权力事项1040项,基本实现全省平均承诺时限最短目标。深入开展省市政风热线“四位一体”联动直播活动,不断深化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创建工作,部门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信访“百日百案化解”专项行动,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大信访稳定问责追究力度,先后对17人次进行了调查处理,各级干部维护稳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五)纪检监察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升。以加强教育为先导,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保持纯洁性、深化评定升”教育实践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以提高素质为核心,实施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在组织参加十八大精神专题轮训、综合业务培训的同时,举办全市第29期纪检监察业务和首期纪检监察信访业务培训班,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提升。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2248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作出“零持有”承诺;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过硬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良好的形象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易发多发,案件查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权力制约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步伐需要加快,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还不到位,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化改革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源泉,也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结合,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旗帜鲜明地指出,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些都为新形势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更加科学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权力,更加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不断以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必须切实加强党委统一领导,着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要坚持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建立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更加充分地体现党的领导作用和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引领,切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提出明确要求,为各级纪委更好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党和人民对纪委的信任,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坚决做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党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工作,探索实行跨部门分片派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切实保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必须更加突出主业主责,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职能方式、回归主业主责,是推进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提高纪检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职能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真转快转主动转,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更新治理定势,强化问题导向,把工作着力点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切实强化执纪问责,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必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我们要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出台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完善具有盐城特色的惩防体系。要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专门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执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反腐败法制化水平。要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认真落实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三、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开启之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切实维护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管理教育,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在工作中,要始终贯彻重抓制度规范、重抓专项治理、重抓案件查办、重抓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艰巨繁重,尤其需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纪律保障。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纪律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行为,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硬约束、高压线。
严明工作纪律,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防松懈、防变异、防反弹,再接再厉,乘胜前进,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扣“四查四治”主线,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围绕“四风”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和解决在思想、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规范办公用房,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继续解决好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问题,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扎实治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问题,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的规范,坚决堵住铺张浪费的漏洞和后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严格控制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规范报刊征订秩序,减轻基层负担。扎实推进机关“慵懒散奢拖”、涉企收费不规范、中介市场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整治沉疴顽疾的决心推进作风持续好转。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不断创新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式,探索建立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大督查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从具体问题抓起,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完善作风建设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及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担任团体协会负责人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城市社区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非公企业纪律监督工作。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作风评析制度,完善干部作风评价指标体系,以鲜明的考核导向引领各级干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按照“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要求,把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职能,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威慑力。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并完善“一案五报告”制度,着力构建案件审理建议、真情关怀回访、处分执行备案“三位一体”的后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充实和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健全办案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案件主办人制度,完善办案后备人才库,深化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提醒、警示,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肃安全责任追究。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防范利益冲突风险,扎实推进源头防腐各项措施。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继续开展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四前”廉政教育制度,深化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建立新任公务员和军转干部上岗前廉政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开展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展播、廉政文化优秀文艺作品征集推选和廉政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以新四军廉政文化挖掘利用为重点,加强理论研究,强化基地培植,丰富廉政文化旅游线路,着力打造有地域特色、有丰富内涵、有广泛影响的新四军廉政文化品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和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市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不断深化“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逐步拓展分权的领域和范围。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切实加大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逐步形成以有效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积极构建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国企领导廉洁从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部门行业廉洁自律等制度。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推动制度刚性运行。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丰富内涵,始终坚持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坚守责任担当,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重大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狠抓能力提升,以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需要为取向、能力开发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要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切实纠正“四风”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纪律约束,切实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心所归、发展所需、民心所盼。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新一轮改革发展、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