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相关知识测试的通知

  

盐纪发[2014]6

 

各县(市、区)委、纪委、监察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属驻盐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决定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出台的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测试活动。

  一、测试目的

  通过测试,推动和促进全市领导干部加强对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学习和掌握,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广泛深入改进作风,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营造廉洁从政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测试对象

  全市县处级、乡科级干部(乡科级干部由各地各部门组织)。

  三、测试内容

  1、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

  2、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有关精神;

  3、《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文件选编》中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知识。

  四、测试时间及方法

  全市统一定于321日下午300-500进行,市纪委于320在镜鉴信息网本站公告栏目内刊发,由各地、各单位下载后,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A4纸正反面印刷、左侧装订、网站刊出的字体等)印制试卷,集中组织测试。

  测试采取开卷方法,试题题型为填空、单选、多选、判断、简答等。

  五、组织实施

  在全市规定的统一时间,由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具体负责实施,未设纪检监察组织的市级机关单位由机关党组织负责实施。县处级干部必须参加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由本地、本单位组织的集中统一测试,各县(市、区)乡科级干部的测试由各县(市、区)根据情况集中组织。市纪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测试情况进行巡视,并对市直及省属驻盐单位测试情况进行抽查。因故不能参加全市统一时间测试的县处级干部,需履行请假手续,报市纪委宣教室备案,并在一周内完成补考。任何人不得请人代考。

  各地、各单位县处级干部试卷必须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送交市纪委宣教室阅改存档,并通报成绩;乡科级干部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阅改存档,成绩报市纪委宣教室备案。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知识测试工作,将其作为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位置,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有关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文件选编》,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对照检查自己从政行为,以学促查、以学促改、以学促建,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人心、集聚动力,为全市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监察局

                            2014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