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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被查时怀揣80万讲了几个故事?

         “如果当初不伸手,如果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人生有太多的选择,我却选择了万丈深渊。”在失去自由之时,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原主任刘兵如此忏悔。

        ……当得知李某某被检察院带走时,刘兵慌了神,想把收受的80万元存入“510”廉政账户。但直到2013年5月,刘兵被浦口区纪委带走时,他的口袋中的银行卡里还留着这80万元。(2014,5,8“南京日报”《南京一官员被查时怀揣80万》)


        当看到《南京一官员被查时怀揣80万》这样的报道标题时,或许大多数人都会以为,这肯定是一条“大鱼”。但令人“失望”的是,他似乎就只有这80万,因为报道中说“经他的斡旋,度假区大大小小有15项工程由李某某违规承接。这时,李某某通过刘兵之手承接的工程,工程款额累计高达1000多万元。李某某分5次送予刘兵的‘感谢金’也已达80万元。”看来,此80万与彼80万,应该就是同一个数。不然,报道对贪额的披露,绝对不不会就此为止。


        于现如今的贪官而言,区区80万早已不是一个大数。但为啥在刘兵的身上,却上演了如此戏剧性的一幕?何以在被查时,这80万还在他口袋中的银行卡里?也就是说,这些钱为啥还揣在他的怀里?于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在我看来,故事不应该只有一个,大家不妨来听听。


        第一个故事是,“不差钱”的官员老是脑子“短路”。虽然每一个贪官并非全是“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烟酒基本靠送,房子基本靠贡”,但“工资基本不动”这一点,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于他们而言,公务员的职级摆在那里,工资收入摆在那里,何需伸手要钱?即使还是想做到“工资基本不动”,难道他们不懂得,权力就是“支票”,老板就是“银行”?他们想怎么花难道是个问题(虽然于党纪国法而言,这也绝对不能允许)?但令人想不通的是,不少当官的还是将眼睛死死盯在别人的钱袋上。报道中的刘兵,不正是如此?


        第二个故事是,明知拿来的钱“烫手”非常,但他们还是宁可让其“烫手”而不肯放手。“在与李某某的初次‘合作’后,刘兵也感受到一种恐惧:‘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时刻盯着我,总觉得大家在背后议论我,害怕听到警笛声’”。刘兵这样的心理状态,不就是明证?但为什么还在那里“一条胡同走到底”?


        第三个故事是,一踏上贪路便十有八九忘了顾忌。报道中“按照‘合作惯例’,刘兵陆续提供了开发区价值100多万元的工程项目给李某某做。就这样,在利益驱动下,刘兵任职到哪儿,李某某的工程就开展到哪儿”这样的事实,不证明了这一点?刘兵竟不知道,以李某某这样的“跟”法,以自己这么个给李某某工程做的事实,不明摆着说明他们之间有“猫腻”?人们不全看着?但何以“当局者迷”迷成这样?何以狗胆包天如此?


        第四个故事是,贪来的钱不过是放着过过瘾而已,而并非真正缺钱。“李某某分5次送予刘兵的‘感谢金’也已达80万元”和“刘兵被浦口区纪委带走时,他的口袋中的银行卡里还留着这80万元”这样的事实,不说明贪来的钱,刘兵分文未花?如果他真的缺钱,这些钱不该早花了?


        第五个故事是,揣着钱就如坐了一回“过山车”,最后跌入“万丈深渊”。刘兵贪了80万,最后不如数将这80万上缴了国库?而接下来“刘兵被判处10年半有期徒刑,坐进了大牢”的结局,不成了跌入“万丈深渊”的故事“大结局”?


        我写这篇文章,无非是想证明一个事实。那就是,极大多数贪官所走的路,几乎与刘兵没什么区别,几乎都逃不过这五个连着的故事。正因为如此,我想借此正告那些已经在贪的和准备想贪的领导同志们,刘兵和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刘兵”,该是你们的榜样。在分文未花或基本不花的情况下,你们何必为自己走向铁窗创造条件?那不叫找死?

        哥们,悠着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