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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坚持“三抓”确保基层办案质量

    建湖县纪委坚持“三抓”确保基层办案质量。一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为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县纪委确定今年将举办1至2期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要求全县镇区纪委书记分期分批到县纪委案件相关业务室轮流跟班学习,提高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二是抓立案审核,确保基层案件立案依据充分。对于镇区纪委的自办案件,立案前必须把初核报告及相关材料送县纪委审核。经审核符合立案条件且立案依据充分的,允许下达立案决定书,不符合立案条件且立案依据不充分的,不予立案。三是抓审理质量,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县纪委明确要求,镇区纪委案件调查结束后,必须将调查材料移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为把好案件审理关,采取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与镇区纪委联合审理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确保了基层案件定性准确,处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