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国监管机构打击外企贿赂力度追上英美同行
北京时间5月15日,据《金融时报》报道,中国监管机构在葛兰素史克中国行贿案中所表现出来的威信可以和国外同行并驾齐驱,尤其是美国和英国。
在打击国内外非法销售方面,美国监管部门一直遥遥领先。近些年来,以涉嫌在美国进行不当营销和临床试验为由,美国司法部对多家药企发起诉讼,葛兰素史克就是其中之一。早在两年前,葛兰素史克宣布同意支付创纪录的30亿美元罚款,和美相关机构达成和解协议,了结欺诈营销指控。
在打击海外腐败方面,美国监管机构依据1977年颁布的《反海外贿赂法》对违法企业严惩不贷。《反海外贿赂法》让美国司法部有权调查美国公司在其他国家是否存在行贿行为。
在英国,严重欺诈办公室根据2010年颁布的《反贿赂法案》,负责处理国内外的腐败案件。
针对中国行贿指控,葛兰素史克已于去年委托美国律师事务所Ropes & Gray LLP进行独立审查,并向英国严重欺诈办公室和美国司法部汇报调查结果。到目前为止,严重欺诈办公室对外只是表示知晓行贿案,而美国司法部则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虽然中国监管部门已经瞄准与葛兰素史克行贿案相关的三位高管,但目前尚不清楚该中国分部本身是否会遭到起诉。严重欺诈办公室前官员表示,如果被起诉的话,根据英国一罪不受两次审理原则,严重欺诈办公室将不能再以同样的罪名对葛兰素史克发起同样的指控。
美国在这一原则上的规定与英国有细微差别,但中国检控方或许无法阻止美国司法部对葛兰素史克采取行动。
2006年,美国司法部强迫挪威石油公司Statoil支付2100万美元的罚款,称后者为获得天然气资源向伊朗官员行贿。2004年,Statoil已经因同一事件被挪威监管部门处以300万美元的罚款。
严重欺诈办公室主任理查德.阿尔德曼去年访华期间曾表示愿意与中国监管部门紧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