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江苏兴化旅游局原局长贪污受贿获刑12年半

  据泰州市纪委消息,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认定兴化市旅游局原局长秦朴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没收财产17万元。
  经查,2007年10月至2012年6月,秦朴利用担任兴化市建设局副局长、兴化市旅游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10.2万元,多次侵吞单位资金和房展会收入合计人民币20.3万元。(尹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