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车专项清理进入核查阶段
昨天,记者从市公务用车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获悉,我市公车专项清理扎实稳步推进,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已经结束,现在正进入为期半个月的检查核实阶段。
自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十项专项清理”以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的职能牵头部门,迅速行动,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出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对全市党政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进行彻底清理。
据了解,4月份,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直90个部门以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等情况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通过调查掌握了较为全面准确的公车情况和车辆信息,也为公车清理核查工作提供了依据。
5月8日,《关于开展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印发到全市机关,同时,发放了160余份《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及《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自查情况汇总表》。5月13日,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清理工作会议召开,进一步传达《通知》精神,做好任务分解工作,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5月15日,各有关驾驶人员得到通知,如有车辆使用外借、空挂号牌的一律于5月底前收归市车管所。
今年五一节、端午节期间,该局安排了多个检查小组,前往市直单位现场查看车辆封存管理的实际执行情况,通过现场核对、拍照取证等办法,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在市区部分商场、超市、酒店、社区抽查公车使用情况;到高速路上巡查有无已经封存备案的车辆还在使用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市级机关总体上都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情况良好。
检查核实阶段的工作计划于6月15日前完成,在此期间,市清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领导小组组织3个检查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并组织专项验收;对整改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