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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别让群众“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摘要:政务公开制度必须不断完善,进一步发挥实效,确保真实、全面、及时的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程,使公开和监督始终跟随权力运行。

据《半月谈》报道,随着中国政务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也越来越高。不过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务公开没跟上群众节拍,许多与群众关系紧密的政务信息虽然“上墙进栏”,有的还“晒”在了网上,但内容不翔实、或时间滞后、或只见结果不见过程,看似该公开的都公开了,群众想知道的却没多少,即使看了也如雾里看花。

近年来,政务公开作为群众了解政务信息的渠道,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出现了网站、APP、微博、微信等各类政务平台,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这些新渠道却受到了一定制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让群众对政务信息仍然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出现政务公开缺少“干货”的情况,归根结底是因为歪曲了公开的目的。本该是为了让群众了解信息的平台,却被一些地方当做了自我宣传的阵地,借着保密规定,刻意回避一些信息的公开。群众无法看到信息,群众监督也就无法发挥作用。

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效措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政务公开使政府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客观上促进政府工作公平、公正、高效。政务公开制度必须不断完善,进一步发挥实效,确保真实、全面、及时的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程,使公开和监督始终跟随权力运行。

如何让政务公开走出“迷雾”?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健全政务公开法律体系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权威和长效,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义务,使政务公开制度有法可依,成为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的准则;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政务公开的考核,对不合格的公开主体和渠道严肃问责,同时将群众意见纳入考核内容,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有效公开。

政务公开会让权力的运行更透明,但只有把公开落到实处,才能使政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扎实开展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群众才能对政府工作更有信心,政府的公信力才会越来越高,政府开展工作也将越来越顺利,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使得政府可以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文/杨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