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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落实“两个责任”划出“硬杠”明确提出9项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7项制度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焦作落实“两个责任”划出“硬杠”
                                 明确提出9项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7项制度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宏昌和市纪委3名副书记,一起对新任4名县(区)委书记实施廉政约谈,这是该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之一。
  
  该市近日印发《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两个文件,制定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九项制度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七项制度,初步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配套制度体系。
  
  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该市围绕党委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的责任,明确提出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分析报告、廉政督查等9项具体制度。
  
  该市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每年年初,要求市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明确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示范等5个方面的具体责任,细化和明晰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年底,逐项对照责任清单,认真分析总结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在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的同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目前,焦作市委正在对责任清单列举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实行项目化管理。
  
  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则要求,市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委于每年年初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在进行书面报告的基础上,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点题报告制度,由市委根据年度报告情况,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上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指定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写出专题报告。
  
  今年以来,该市在大幅度整治文山会海的情况下,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达4次,先后3次听取市纪委专项工作汇报。
  
  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焦作市提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联席会议、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纪委常委约谈等7项具体制度。
  
  该市总结去年以来的经验做法,提出要不断完善监督市委常委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市纪委负责召集。通过联席会议、实施责任分解、听取季度汇报、严格跟踪问效、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实现纪委对市委常委的有效监督。截至目前,该市已4次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市纪委对市委常委监督情况汇报,建立健全了《市委常委会议事制度》、《市委常委请销假制度》、《市委常委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为检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成效,该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社会评价制度,每年年终由市纪委委托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分别对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问卷调查,依据评分规则,进行计分排名。对评价结果较低的县(市、区),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党政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对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约谈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周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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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制度促规范 以规范促落实
      郑玉超

  落实“两个责任”,选好抓手是关键。焦作市通过建立完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9项制度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7项制度,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抓手。一方面,建立下行传导机制,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逐级逐层传导“两个责任”;另一方面,建立上行报告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
  
  落实“两个责任”这一重大命题,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局,配套制度建设,切忌贪大求全,贵在务实管用。焦作市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此次出台的16项制度,贵在从实际出发,在执行层面进行“顶层设计”,通过制度建设对既有经验总结固化,进而提炼升华,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落实,可以说是积极而有益的尝试。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落实好“两个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挂帅出征”,亲力亲为,率先垂范。焦作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9项制度,无一例外地突出了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同时,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握指成拳”。焦作市通过落实监督责任的7项制度,切实保障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在执纪问责上攥紧拳头发力,真正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制度的创新和规范,保证了“两个责任”的真正落实,从而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