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海洋渔业局原局长涉嫌受贿近140万对指控事实“如数家珍”
海南文昌海洋渔业局原局长涉嫌受贿近140万对指控事实“如数家珍”
庭审自白长期受“被带走”的噩梦缠身
庭审目击
时间: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地点: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目击者: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法制网通讯员 翟小功 刘佳
备受关注的海南海洋渔业系统21名官员贪腐窝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5月23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海南省文昌海洋局原局长林志铁涉嫌受贿案。林志铁是海南海洋渔业系统贪腐官员中第二个过堂受审者。
林志铁于2013年9月30日被检察院执行逮捕,他是海南海洋渔业系统落马的第11名官员。目前,海南省海洋渔业系统已有上至厅长下至科员22名官员先后落马。
据检察院指控,2006年5月至2012年3月,被告人林志铁利用担任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获取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办理捕捞作业和渔船年审手续、承建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工程项目、办理渔船入户登记手续、开展渔业养殖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林镇生、王弗波等共计137.12万元。
5月23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亲历了林志铁案的审理过程。面对检察院的指控,林志铁对答如流、如数家珍,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连续九年收商人朋友关照费
生于1959年的林志铁,是海南省文昌市人,大专文化。2003年5月至2006年5月,任文昌市抱罗镇党委书记,2006年5月至2012年3月,任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3月捕前任海南省文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招标办主任(正科级)。
“在案发之前,我就无数次想到会这样,这就像噩梦一样缠着我而无法摆脱。在被纪委带走的路上,我就把我全部的犯罪事实和盘托出,这才有某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林志铁在庭审中称。
林志铁供述,在他任职海洋与渔业局期间,有两个人是比较活跃的,一个是他的商人朋友樊建中,另一个是卢章雷,正是他们引领他一步步走向腐败的不归路。
据检方指控,樊建中是海南镇宇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在文昌常年经营罗非鱼养殖生意。早在2004年,林志铁担任抱罗镇党委书记认识樊建中,曾帮助他解决土地纠纷。从此,两人成为好朋友。
在林志铁担任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之后,为了继续获得林志铁在渔业养殖方面的关照,2005年到2013年期间,樊建中分九次共计送给了林志铁3.7万元现金。其中,2005年至2008年,其每年送给林志铁3000元;2009年至2013年,其每年送给林志铁5000元。
捏造项目联合他人收好处费
卢章雷,是林志铁落马的另一个关键人物。作为林志铁的下级,卢章雷扮演着“贪腐掮客”的角色。
2006年5月,东南海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林镇生经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捕捞处原处长林中兴(另案处理)介绍,与文昌市渔监站站长卢章雷联合利用文昌渔监站的报废渔船功率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文事宜。卢章雷与林志铁商量以100元/千瓦的标准向林镇生收取好处费。
2006年至2007年期间,经林志铁审批同意,林镇生以东南海水产公司的名义利用文昌市渔监站提供的报废渔船功率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文,其公司25艘渔船在文昌渔监站登记入户。期间,林镇生多次按照200元/千瓦左右标准分批将好处费转账到林中兴提供的账户,再由林中兴按事先约定以100元/千瓦的标准分5次将73.92万元转账到卢章雷提供的账户,林志铁从中分得43万元。
林志铁辩称,报废渔船功率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是需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批,自己并没有权力审批,他只是批准了提交省厅审批而已。
“为了继续获得林志铁对东南海水产公司在捕捞作业和渔船年审等方面的照顾。2011年春节前后,我委托李金云在文昌市维嘉国际大酒店前停车场路边,送给林志铁3万元”,林镇生告诉检察官。
2007年至2011年的南海伏季休渔期间,卢章雷为违规出海捕捞的渔民提供方面,多次收好处费。为了得到林志铁的包庇,每年休渔期结束后,卢章雷先后五次共送给林志铁17万元。林志铁收到好处费后,长期纵容与包庇卢章雷。
2010年年初,渔民许春通过卢章雷向林志铁提出让其两艘渔船在文昌办理入户登记,并许诺好处费。一个月后,经林志铁审批同意,许春的渔船顺利入户登记。同年下半年,许春一次性送给林志铁5万元。
职务之便帮揽渔业项目收钱
2006年5月至2012年3月,林志铁任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据指控,2008年至2011年,林志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建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贿赂共计34.5万元。
2008年,文昌市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王弗波托卢章雷向林志铁提出承揽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文昌江渔避风系船柱及东郊白土尾沟浚工程项目。2008年9月,王弗波挂靠的文昌市建筑公司中标该项目。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下半年,王弗波先后两次通过卢章雷送给林志铁11万元。
“2007年至2008年期间,文昌市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王坚先后向我提出承建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文昌市铺前渔港维修加固工程、文昌罗非鱼养殖基地改造工程,文昌市铺前镇铺渔村炮台沟浚、抛石护岸及疏浚道路工程的要求,我就在该三个项目竣工验收和支付工程款等环节提供方便。事后,我先后四次收到王坚送的5.8万元”,林志铁表示。
2009年下半年,包工头郑庭劲向林志铁提出承建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谭牛罗非鱼养殖基地工程项目要求,林志铁表示同意。不久,郑庭劲挂靠的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在该项目中招标中标。2010年至2011年,郑庭劲先后三次共送给林志铁8万元。
2010年下半年,包工头林升武、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陈泽雄先后分别提出承建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罗非鱼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标段、第一标段的要求,林志铁均表示同意。为感谢林志铁的帮助,林升武先后两次送给林志铁2.3万元,陈泽雄分三次共计送给了林志铁6.4万元。
庭审中,林志铁对137.12万元受贿数额以及受贿事实表示没有异议。但是,对于是否构成自首与立功问题,林志铁及辩护人均称,其属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在检举书中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应当认定构成自首与立功。
庭审当日,林志铁的众多亲属到庭旁听庭审。在最后陈述中,林志铁当庭忏悔,表示愿认罪服法,重新做人。在案发后,林志铁已经退缴赃款92.9520万元。
法院将择日宣判。
海口 5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