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依法规范环保执法行为
1、严格执法。保持“12369”环境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群众举报与投诉环境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依法监管。做到环境监管“三个一样”: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一样;国有企业与外资、民营企业一样;外地引进企业与本地企业一样。对所有监管对象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
3、公开执法。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公开人员身份和联系电话,公开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公开排污费征收标准,公开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情况;
4、文明执法。执法中做到实行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亲民、便民、利民
5、廉洁执法。每个执法人员都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做到不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向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不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