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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肖汝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管好自己作好表率

        6月18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肖汝宏做客市纪委监察局镜鉴信息网“在线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肖汝宏首先谈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看法以及市人社局的主要做法。他认为,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的重要使命,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市人社局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紧握手中,常抓不懈,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明确责任。成立了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党委负全面领导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作好表率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切实负起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责。每年初,局系统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学习教育。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学习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文件汇编。每年举办12期“盐城人社讲坛”,其中有一两期安排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剖析案例、严明纪律。三是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局党委、纪检组在抓好面上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对就业补贴、社保基金运行、工伤认定、养老退休审批、考试考录、职称评定等环节实行重点监管。向服务对象全面公示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制度制约。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办法及实施细则。推行权力公开运行机制,着力打造“阳光人社”,对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服务事项和运行流程实行公开。

    肖汝宏介绍道,在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市人社局积极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人社部门公共服务水平。今年在所有窗口单位开展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专项行动。服务规范方面,窗口单位服务普遍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纪律要求方面,做到“四杜绝”,即杜绝徇私越权、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杜绝擅自脱岗“空窗”、杜绝庸懒散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群众息息相关,社会高度关注。肖汝宏表示,市人社局近年来把改善和服务民生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着力点,不断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两大体系。为了把市委和市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及时将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建立了大市区困难群众保障援助制度,今年重点帮助大市区1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00名断保困难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1.4万名困难群体缴纳居民医保费。在全省率先同步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3%、70%,超全省平均水平。在实现市内、省内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与上海瑞金、长海、中山三所医院异地联网结算。及时将贴近老百姓工作生活的最基本服务职能下移到街道、社区和村居人社服务平台,逐步拓展互联网、手机终端服务项目,开展网上办理业务;整合市直经办服务窗口,再造审批流程,推行“一窗式”、“柜员式”服务,竭尽全力方便办事群众;全面简政放权,将能够下放到县(市、区)的职能和权限全部下放,将能够简化的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一次性简化到位。

    肖汝宏表示,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深化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环节,逐步建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力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长效(详细内容敬请阅览本网在线访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