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三转”,突出监督主业,阜宁县纪委积极开展清理和退出不必要议事协调机构活动,共梳理出牵头和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25个,按照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取消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12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3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确保“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