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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职工贪污受贿案 涉案金额达660余万

  记者从浙江江山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受理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杭长(杭州—长沙)线路物资设备部部长孔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查,该案累计涉案金额高达662.368万元,或为该院有史以来受理的涉案金额最高的贪污贿赂案件。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杭长铁路七标段建筑工程,工程起始时间为2010年3月至2013年6月,该司设立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及其下属单位江山制梁场、柯城制梁场。
  被告人孔某在任职柯城梁场物资设备部部长期间,利用负责衢州柯城区、江山市梁场物资、设备采购和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实施贪污、受贿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孔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公共财务累计人民币570.63万元,实得赃款人民币280.57万元;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杭长铁路建设材料供应商郑某等5人、钢材回收商许某、安徽马钢比亚西钢筋焊网有限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91.738万元,并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犯受贿罪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
  因数额特别巨大,该案经浙江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目前,该案正在江山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