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送礼披隐身衣 中纪委提前一月刹“月饼歪风”
在距离中秋节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当商家纷纷投放广告预热中秋礼品市场之际,中纪委整治中秋送礼风的大幕已经拉开。
8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同时宣布将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逢节必令”,这是舆论对十八大后中国官方狠刹节庆日公款送礼风的形象总结。去年中秋节前一个月的时候,官方曾在两周内连发三道禁令,狠刹中秋、国庆“双节送礼”,而今年,这一“提前警戒”的做法得以延续。
其实,相比于去年,官方今年严打“月饼腐败”的预警信号释放地更早。今年盛夏之时,官方媒体就连续刊发文章警示中秋送礼风。
7月23日,新华社就发表题为“警惕公款送礼风隐形回潮”的时评文章,两天之后,7月25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文章《趁早别再做“公款月饼”的梦》,提醒警戒公款订购中秋礼品。当日,中纪委下属的中国纪检监察报还刊发“记者探访月饼市场”的长篇报道,探讨今年中秋礼品市场存在的诸多腐败隐患。
除了官方媒体预热,7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以“公款送月饼问题回潮”为话题,进行了一场在“反腐三人谈”。访谈中还罕见地播放了记者暗访“黄牛党”卖购物卡、酒店高价月饼的短片,提醒要严防公款送月饼风等现象回潮。
8月7日晚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e题”栏目邀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严防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四风”反弹。而在此次中纪委开通公款送月饼举报窗当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挂出了8月4日至10日,共154件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以曝光震慑促干部清廉的举措受到舆论赞许。
多地多部门发送礼禁令 中国邮政叫停“金月饼”
其实,在中纪委接连释放信号预警“月饼腐败”之际,一些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也纷纷早早出招,治理中秋送礼风。
7月24日,虽然距离中秋国庆还有一两个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就印发通知,要求国家机关中秋、国庆节假日严禁送礼、宴请、旅游、发放财物。
这份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同样在7月,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明确了六条教师禁收礼品礼金的具体形式。虽然这份规定并非专门针对中秋送礼,但是舆论分析,这份禁令在今秋开学前发布,对狠刹教师节、中秋节的校园送礼风,具有针对性。
进入8月,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重申“月饼禁令”。湖北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等。
浙江省纪委发出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同时还列出了省纪委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也发布消息称,针对中秋、国庆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集团连续下发两个通知,严禁公款购买发放月饼或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用于企业公关活动,严禁制作销售含有贵金属的“思乡月”等产品。在舆论分析,中国邮政的这一举措,旨在叫停往年活跃在中秋节礼市场中的“金月饼”。
中秋公款送礼渐“隐身” 铲送礼风重在规范权力
虽然官方三令五申刹节日送礼风,但是,近年来,官场送礼歪风也在向更隐蔽、更高科技化发展。
8月11日,记者在网络搜索引擎上输入“中秋送礼”,搜索结果中,传统的月饼礼盒并不多,更多的是诸如“礼品券”“大闸蟹券”,一些电商还就送礼问题打出“上门送卡”“异地提取”“可开办公用品发票”等广告。
此外,在市场上已鲜见的“天价月饼”等高端礼品,在电商网站中却被隆重推出。而诸如发个卡号和密码短信即可完成送礼的“电子礼券”,通过微信支付就能完成交易的“微信送礼”,中秋之前,更多样的礼品形式和更隐蔽的送礼手段也开始显露。
对于上述“送礼新趋向”,有评论指出,公款送节礼穿上从地上转入地下的“隐身衣”,在这背后,则是一些经销商对公款消费等畸形商业形式还抱有幻想,一些党员干部对纠正“四风”还存有观望之念、侥幸之心。
“官场送礼风难除,根本上是因权力而生的利益输送中,不行贿就不能达到目的。规范权力运行,减少权力对于资源的支配,才是釜底抽薪的做法。” 长期研究反腐课题的中央编译局研究员何增科向中新网记者分析。
在专家看来,“为什么送礼”,“给谁送礼”,“拿什么钱送礼”,一次公款送礼的完成,往往折射出权力寻租、“一把手”权力过大、“三公”经费监管欠缺等多重反腐课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禁令之下,也无法根除节日腐败的久病沉疴,要通过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减少“送礼的必要性”。
中纪委恢复八项规定“周周通报” 首周4人因月饼受处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12日电 (姚奕、李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日开通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同时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这是继“五一”前后开设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之后,中纪委再次恢复“周周通报”,旨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努力还大家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记者注意到,在8月10日公布的第一周15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有三起案件涉及违规购买月饼等问题。这三起案件分别为:吉林省白山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刚公款购买发放月饼等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小溪镇卫生院院长刘峰利用职务便利,向本单位及多家卫生院推销了自家生产的月饼,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中太镇清凉村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村社干部购买月饼进行慰问,村党支部书记刘德贵、村委会主任朱玉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恢复通报的第一周,即有人因月饼问题被“点名道姓”通报,三起案件中共有四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中纪委表示,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欢迎大家就公款送月饼节礼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监督举报,并将发布网友在微博、微信等晒出的公款赠送节礼的种种现象。
对于中纪委从送月饼入手反“四风”的举措,不少网友踊跃留言。网友“司马晓光”表示,虽然离中秋节还有一个多月,但是伴随着月饼订购广告的“忽悠”,认为“风过草抬头”的人又开始心痒痒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荡涤“四风”决非朝夕之功,而且以往的教训提醒我们,不良风气一旦死灰复燃,会更具有“抗药性”,所以作风建设一定要走出“改进-反弹-再改进-再反弹”的怪圈。
网友“船长”则表示,反“四风”就是要让月饼回归月饼的本质,让节日回归传统文化,去掉月饼身上的不当内涵和背后的利益诉求,让我们对得起月饼,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 去年因违反“月饼禁令”被通报的违纪案例
2013年9月24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一起违禁案例:海南省卫生学校使用公款购买了价值12万余元的月饼券,相关责任人正面临追责。9月3日,海南省卫生学校校长符史干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在中秋节期间购买月饼发放给全校教职工,所需费用在学费收入财政返还资金中列支。9月9日,该校将购买的384份月饼券发放给教职工,每份月饼券价格315元,共计12万余元。省纪委、监察厅已责成其主管部门严肃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3年11月14日,广西南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南宁市中心血站站长龚祖康、血站党总支部书记何宁宇等人同意使用公款购买月饼票和购物卡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龚祖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何宁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发放(收受)的款物。
2013年12月17日,中纪委网站公布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农业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违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买月饼发给职工,该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张显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本次通报中还包括,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用公款给中粮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送中秋节礼,时任总经理江国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2014年1月9日,工信部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3年9月2日,湖北省专用通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经局长办公会决定使用公款购买月饼券;9月12日,该局使用公款19404元,购买66张月饼券,发送给局全体干部职工每人一张。根据党纪规定,湖北省纪委给予湖北省专用通信局局长邵登峰(副厅级)、副局长刘国强、办公室主任韩用红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项已如数追缴。
2014年1月8日,浙江省纪委对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衢州常山县职业中专校长符水禄、工会主席余文祥违规发放月饼问题。常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给予符水禄、余文祥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通报。
2014年1月16日,辽宁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建局副局长李长青用公款购买月饼、区财政局副局长王一雷对此违规审批等问题。2013年8月19日,李长青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中秋节给职工购买月饼。9月9日,区城建局用财政资金17644元购买141盒月饼发给职工。区财政局副局长王一雷对此违规审批。李长青、王一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4月29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其中6起典型案件。其中,2013年9月、2014年1月,西安市第五十中学用公款为教职工购买月饼、超市购物卡。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纪工委给予该校校长牟小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教育局免去其校长职务;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给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原教育局局长、现食药监局局长张新炳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局局长王晓谊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