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五必谈”机制严防“灯下黑”
近年来,阜宁县纪委不断创新“三转”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了“五必谈”关爱提醒机制,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谨慎用权,带头廉洁履职,严防“灯下黑”。
一是在岁末年初时必谈。每年年初,委局领导必须与各自分管条线的同志谈心谈话,提醒他们在新的一年里要遵章守纪、履职尽责、廉洁从政;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案件信息;不得接受吃请、馈赠及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要为全县广大干部作出模范带头表率。
二是在岗位调动时必谈。委局领导要对轮岗交流的同志进行关爱提醒,促其正确对待工作调整,摆正位置,要尽快融入新岗位新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对新提拔任职的同志进行任前谈话,明确提醒他们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注意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在查办案件时必谈。在查办大案要案前,委局领导必须提醒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不受涉案人员态度的影响,不受违纪事实的影响,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依法办案,不得逼供、诱供、指供,不得缩小或放大问题,不得跑风漏气,确保公正、文明办案,确保涉案人员、办案人员安全。
四是在发现问题时必谈。委局机关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纪律管理,办公室随时对上下班纪律和在岗情况进行抽查,每周公布考勤情况,分管领导约谈迟到早退次数过多的同志,要求其立即整改。对工作中存在轻微苗头性问题的同志,促其正确认识错误,做到防微杜渐。
五是在个人大事操办时必谈。对申请操办家庭个人大事的同志,委局领导在其申请时要进行深刻谈话提醒,要求其带头执行好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县纪委出台的《关于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移风易俗,廉洁节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