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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严把“三道关”确保办信办案质量

今年以来,盐都区纪委聚焦主业,严把“三道”关口,扎实推进查信办案工作,确保主业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程序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对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进行严格规范,在内网办案平台上按照“三全三度”要求同步实施,实时监控办信办案进程,确保在规定的时限、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案件,不遗漏或颠倒程序,做到办案行为的规范、合法。

二是证据关。办信办案人员依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收集取得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确保尊重客观事实、符合规定程序。取证工作必须两人以上,收集物证、书证,尽可能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注明摘抄、复印的出处,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注意不能搞逼供、诱供。

三是结案关。严格控制结案环节,确保办信办案工作成效。信访结案时,承办人要向室主任、分管常委、分管书记汇报案情,针对信访诉求,集体会办分析,化解矛盾,以充分合理的调查结果消除群众误解,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度。复杂案件不能结案要进入立案程序时,必须经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对照党纪条规,分析案情、讨论细节,着重从案件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进行论证,确定办案方向,保证成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