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道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中共盐城市委常委、秘书长
射阳县委书记
潘 道 津
射阳县委书记
潘 道 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射阳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根本理念,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体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着力构建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引领作用,通过构建“明责、履责、查责、追责”一体化链条,推动主体责任刚性落实。
一是重抓责任分解。年初,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及各镇区、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及履责要求,督促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在县级领导班子带动下,各镇区、各部门都层层级级签订责任状,在全县上下建立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每年年中,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对镇区和县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列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评优、实施问责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县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单立项目,年底统一组织考核,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3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严格的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保证了各级党组织牢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以健全惩防体系为主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
县委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意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射阳廉洁政治生态。
二、以健全惩防体系为主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
县委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意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射阳廉洁政治生态。
一是严肃教育出实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式多样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教育作用,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近年来我县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评选“最美射阳人”,举办勤廉事迹报告会,弘扬清正廉洁的“正能量”。坚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身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是严格管理动真格。针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等腐败易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把权力运作流程固化下来,坚决堵塞腐败漏洞。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强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双代表”监督、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情月报”等特色创新工作,扎紧扎好管权治权的“笼子”。
三是严惩腐败出重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按照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的要求,围绕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腐败、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反案件74件,实施“两规”调查4件,一批大要案件的查处在全县上下引起震动。
三、以构建完善保障机制为根本,积极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围绕使主体责任边界清晰、贯彻有力、运行顺畅,县委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以构建完善保障机制为根本,积极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围绕使主体责任边界清晰、贯彻有力、运行顺畅,县委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委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研究反腐倡廉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作为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身作则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县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探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党政正职接受评议、约谈谈话、“一案双查”等制度,调动和发挥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凝聚起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三是健全纪检保障机制。保障纪检监察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委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予以支持。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把原先兼任的工作移交给其他班子成员,保证专职抓执纪监督。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县委常委会在全市率先研究通过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突出主业、全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