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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 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盐城市委常委、大丰市委书记  倪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近年来,面对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和作风建设现状,大丰市委认真贯彻中央、省、盐城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分解任务,明晰职责
        1、增强责任意识。市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分析反腐败工作形势、有效预防腐败行为滋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的体制机制。各单位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思想观念,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2、细化任务分工。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市委书记与市长、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人大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分别与条线班子其他成员签订责任书,全市800多名科级干部按照工作分工逐层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各项任务分线分项、细化量化到市委常委、副市长和相关责任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相应责任。针对2013年盐城市检查反馈的三个方面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将细化的16项具体措施,分解到5位市领导、32个责任单位。同步制订下发《2014年大丰市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市领导和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将15项重点任务分解到26个主办、52个协办单位,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3、带头落实工作。市领导坚持从自身做起,作好表率,放好样子。市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领导班子在工作中自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学习提升的表率,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体系和文件规定;做自查自纠的表率,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主动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做为民服务的表率,常思群众冷暖,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和基层现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二、健全制度,层层传责
        1、联系挂钩制度。深入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金桥行动”和“进村入户”活动,建立“五个一”联系点制度,市委常委每人挂钩一个镇、一个村(居)、一个企业、一个重大项目、一个重点信访案件,每年下基层调研、驻点约访时间不少于50天。各单位深入开展“三服务”工作,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挂钩一个企业。今年以来,市委班子成员牵头召开各类会办会72次,现场解决问题49个,受到企业、基层群众一致好评。
        2、谈心谈话制度。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市委立足抓早抓小,推行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市委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互相交流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委书记适时进行点对点个别交流,对领导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和舆论有反映的干部,及时扯扯袖子敲敲警钟,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对11名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谈心谈话。
        3、述职述廉制度。市委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围绕政治思想牢不牢、进取精神强不强、工作水平高不高、服务群众实不实、从政作风廉不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向市委提交述职述廉报告。纪检和组织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重点,切实履责
        1、狠抓作风建设。市委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六项规定》和贯彻落实《具体办法》,明确改进调查研究、精减会议活动等18条刚性措施。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项禁令”,重申公务用车、公款钓鱼、工作日午间饮酒、因公出国境等管理规定,严明节假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等纪律要求。调整充实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落实“八项规定”督查办公室,深入开展机关效能革命活动,完善“12345”公共服务平台,坚持第三方监督,组织明查暗访,认真办理投诉,定期研究会办全市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现状,按照上级整治重点、工作推进难点、投诉集中焦点扎实开展专项清理,2013年作风建设状况群众满意度达90.5%。去年以来,大丰市先后三次接受省委督查组检查,得到充分肯定。
        2、强化权力监督。市委注重不断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发挥纪检、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等专门机构的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有效载体,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个末位表态”规定,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对领导班子会办的重大事项末位表态。落实市领导与分管范围科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廉政谈话制度,健全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申报重大事宜、公示家庭财产等规定,深入推进“勤廉点述”问责和轻微违纪干部监管工作,建立热点岗位定期廉洁情况报告制度,切实用严密的制度、有效的监督管权管钱管人,编织权力“牢笼”,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3、坚决惩治腐败。惩治腐败是最有力的监督。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平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案例该通报的通报、媒体该曝光的曝光、经济该处罚的处罚、人员该调整的调整,真正以刹风整纪的成效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近4年来,市委共召开效能革命案例通报会9次,对212名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停职待岗处理。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买官卖官、失职渎职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
        四、考核追究,严格问责
        1、完善责任考核。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三查一考”制度,一季度全面检查责任分解和责任书签订工作,半年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带队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和点题检查,三季度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年底对全年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丰富考核方式,内容上突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完成等情况;程序上做到自查与普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责任制考评与年度实绩考核相结合;方法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点题抽查、明查暗访、走访群众、民主测评等形式,力求考核得全、考核得深、考核得准。
        2、坚持“一案双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力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主要领导任何时候都难以置身事外,必须全身心亲自抓、严格抓,切实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和纪委齐抓共管的反腐机制。
        3、完善保障机制。市委认真贯彻中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纪委“三转”,让纪委职能回归本位、查办案件的主业更加突出。更加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着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硬件配备等后勤保障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和承担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