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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书记王铁根:聚焦三大任务 履行监督职能


聚焦三大任务  履行监督职能

中共阜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铁根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紧盯执纪办案、作风建设、预防腐败三大任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坚持“打虎拍蝇”,落实查案主业责任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履行惩处职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必须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一要加强组织协调。要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合作攻坚的整体优势,不断深化内部协调和外部协作,加强同司法、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使查办案件工作从“单打独斗”向“集团作战”转变,形成了强大合力。
    二要调整办案思路。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要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调整办案思路,明确用力方向,突出主业定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
    三要发挥综合效应。要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普遍规律、发案的关键部位以及作案的主要手段,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综合利用查处成果,找准“出血点”,抓好案件剖析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以及职能部门工作失职等问题,坚决责成相关部门全面纠正,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规范,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二、深化作风建设,构建执纪问责机制
    经常性地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主业的职责所在。
    一要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作风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小处着眼,对下乡调研、精简会议、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规定再细化,对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再完善,对机关干部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状态再监督,切实建立起一整套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使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具体化、制度化。
    二要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要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约谈督导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三要严肃追究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工作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予以收缴;对造成公共资金浪费的,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赔用公款支付的费用,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且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不力,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强化制约监督,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和约束权力,坚决惩处滥用权力行为,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要强化监督合力。要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充分发挥好纪检、法院、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整合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方监督力量,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二要建立权力清单。要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制度,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特别是建设更加完善的电子监察系统,推动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着力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中利益冲突问题;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要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