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与“送福”不是“矛盾体”
中秋节已然过去,但是围绕中秋节所引发的“福利”之争却并没有停息,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有人认为今天发的是月饼,明天就有可能发“金饼”“银饼”,不能纵容节日发福利的行为;也有人认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执行者不应借反腐之名砍掉职工应有的福利。
众所周知,腐败是病灶、毒瘤,不仅腐蚀领导干部的灵魂,还损害政府的形象。十八大以来,一些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相继被挖出,反腐取得阶段性胜利,我们切身感受到党中央用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信心。然而反腐形势依然严峻,不容有丝毫松懈,尤其是针对公款送礼、吃喝、消费等“四风”问题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腐败“零容忍”,严防回潮、反弹。
那么,在当前高压反腐之下福利到底该不该发?反腐与职工福利能不能共存?笔者认为,反腐败与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并不是一对“矛盾体”。因为,反腐反的是以发福利之名违规公款送礼,是典型的“四风”问题;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是对其工作成效的肯定、激励方式之一,能体现出对基层职工的人文关怀。关键是,福利发放要把握好一个“度”字,把福利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
不否认,公职人员普遍受关注程度高,在群众眼里工作体面,衣食无忧,做的是“父母官”,吃的是“皇粮”,一讲到发福利总是第一时间与“腐败”这个词联系起来,就像提到医生就想到“红包”,提到城管就想到“打人”,提到公检法就想到“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而事实上,这是长久以来社会负面舆情在公众中形成的一个个认识误区。
我们也不否认腐败的存在,但毕竟还是少数,大部分公职人员还是能保持廉洁自律的。特别是对于普通公职人员来说,他们没有个别领导享有的所谓“特权”,更没有什么“灰色收入”,加上本身工资待遇、生活水平就低,适当合理的福利是对他们工作生活最好的肯定、关心和鼓励。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企业职工,对正常的福利待遇都是有所期盼的。而且在当今服务型的社会中,群众家中或多或少都有吃“公家饭”的人员或企业职工,多数群众也对职工福利这一点表示认可,并认为职工福利和官员腐败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因此,正常福利要发,但关键是发的合情、合理、合法,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监督工作亦要同步进行,对以发放福利之名慷国家之慨,图一己之利的行为绝不手软。要以刚性的反腐震慑歪风邪气,以柔性的关怀温暖人心,做到“刚柔并济”,让腐败无所遁形,让人情味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