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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重拳惩腐:十八大以来查处处级干部案件20件科级干部案件180件

盐城纪检监察机关

聚焦主业  重拳惩腐

 十八大以来查处处级干部案件20件

科级干部案件180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省纪委和市委领导下,盐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纪委部署要求,积极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更加聚焦主业,动真碰硬强化作风督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832件1832人。其中,查处处级干部案件20件,科级干部案件180件;查处经济类案件577件,万元以上案件194件,十万元以上案件171件,百万元以上案件78件;查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25件;查处规划、建设、城管、国土、教育、卫生等热点岗位、重点领域案件252件。处分党员干部1836人,其中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和行政降级以上政纪处分795人(次),重处面达40%。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8亿元,其中没收非法所得2753.84万元。市纪委重点查办了盐都区委原常委武炳光,射阳县委原常委顾为何,射阳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孙曦,滨海县滨淮镇原党委书记刘政,亭湖区南洋镇原党委书记李一峰等一批有影响的县处级干部案件。
    在加大查案力度的同时,坚持以案促教、以案促管、以案促建。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案件审理建议工作,从推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等方面入手,帮助发案单位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连续八年开展“510”作风警示教育活动;建立违纪违法案件新闻发布制度和典型案件庭审教育制度;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征集评比活动,通过《镜鉴》信息网、《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等市内主流媒体,加大典型案例剖析宣传力度;举办“悔恨的泪”忏悔警示展,进一步强化了惩治腐败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了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