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十年,监管缘何集体沦陷?
此外,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晏金星被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也就是说,受贿的500余万元其余470万元或被其挥霍,或与人分享,或拿去买了什么。其中哪种可能性最大呢?做为县委领导,晏金星自然不愁衣食,也没有其赌博、吸毒、买别墅、开豪车、包养情妇的信息,可见是后两种可能性更大。晏金星卖官十年,也就是说是从他2002年担任县委组织部长期间开始的,“乌纱帽”他卖了十年,也升了十年,可想而知,他是左手低价批发小“乌纱帽”,右手高价购买大“乌纱帽”,而且随着“生意”越做越红火,“利润”越来越高,买的“乌纱帽”也越来越大了。我们不由质疑:十年间,针对晏金星的权力监管缘何集体沦陷?
我们知道,干部选择任用有严格的提名、考察、公示、任命程序,这其中涉及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人大多个部门职权,那么为什么晏金星能顺利“卖官”十年呢?可见利益之下,相关部门早已悄然形成了“一条龙”绿灯服务,而这些部门领导少不得从中揩油,以权力之手将原本不合规的程序合规化。此种现象并非只存在于泗县,而是所有买官卖官案中的普遍现象,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假如这些环节中有一位部门领导敢于说“不”,买官卖官的“一条龙”服务也将被一刀斩断,并大白于天下。
人称“帽子书记”,可见晏金星买官卖官早已半公开化,但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却如同没听见、没看见,这不由让笔者想到了人民群众对买官卖官的形象描述:“当官就是跑官、买官、卖官、送官、保官,循序渐进”和“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很快重用”。而对比茂名、三门峡、吕梁与泗县的四起案件,我们就知道“乌纱帽”的价格差异如此之大,这其中起决定因素的有“批发商”的官级,“消费者”的购买力,“市场规模”的大小,但最关键的,却是从一开始,这“非法生意”就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及早发现、制止,“停业整顿”。
层出不穷的买官卖官案不但败坏了干部形象,更严重腐蚀了党和政府威信。2013年底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么如何在制度上让干部选拔任用更加公开、透明呢?对此,笔者认为,既然选一名干部就是竖一面旗帜,那么,干部选拔任用就该走走阳光路线、群众路线,这些“旗帜”的质量更应该让众多眼睛来检验,这其中不但有组织、人事、党委、人大领导,更应该有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雪亮的群众双眼也最不应该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