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审计局六项制度保障工程审计提质增效
近年来,射阳县审计局不断完善“机关+中介”联合审计模式,不断完善竞争、会办、复审、追责、廉洁、公告等六项质量控制制度,不仅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资金,而且有效地降低了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充分发挥了审计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项目竞争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定期发布工程审计项目公开招标信息,以预审核减率和完成时间为标的,进入合作备选库的中介机构通过公开竞标获取审计项目,增强了审计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调动了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工程审计的积极性。
一是项目竞争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定期发布工程审计项目公开招标信息,以预审核减率和完成时间为标的,进入合作备选库的中介机构通过公开竞标获取审计项目,增强了审计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调动了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工程审计的积极性。
二是集体会办制。对所有工程审计的审计方案、审计处罚、审计建议、审计整改等重点事项,均实行集体会办审定制度。在技术上无法界定、无依据决定以及涉及处理、处罚等重要事项,都必须提请局业务会办会研究决定,克服以往“一人审到底,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一人决定”的弊端,使“阳光审计”落到实处。
三是委托复审制。强化工程审计质量管理,除了采取局固定资产投资科一级复核、局法制科二级复核、局务会三级复核制度外,对已完成的工程决算审计项目按审计总量10%的比例,委托具有复审资质的专职权威机构进行抽样复审,复审结果与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挂钩,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导向。
四是历史追溯制。打破时空界限,出台了《审计质量监督评估办法》及《审计质量历史责任追究办法》,审计项目质量实行永久负责制,对审计项目质量考核或事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无论发生时间多久,严格追究责任,并重新评估中介机构的信誉等级,视情作出预警告知、停业整顿、取消资格等处理决定。
五是廉政保质制。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审计“八不准”纪律,通过审前廉政谈话、参审人员提交“廉洁承诺书”,廉政监督小组到施、建、监等单位明查暗访,廉政回访等方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廉政监管。实行廉政审计“一票否决制度”,凡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被发现一例不廉洁行为的,立即中止合同,取消参审资格,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的廉洁意识。
六是公告披露制。定期发布工程审计结果公告,将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及签证、决算造价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拓展了监督范围,扩大了审计影响,推进了整改进程,威慑了违法犯罪,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