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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省长”作品“下架”,谁该加深思考

  随着人称“摄影省长”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落马,其所拍摄的“水墨云台”摄影作品已经从北京地铁相关站点“下架”。据媒体披露,云台山风景区宣传科负责人回应称曾在北京地铁站内投放大量灯箱广告,风景摄影作者是秦玉海,但未回答有关广告价格的问题。
  
  “摄影省长”落马,作品立刻“下架”。有人质疑,如果秦玉海的摄影作品的确有艺术价值,能够对景区起到一定宣传推介作用,何必急着拆除?如果没有艺术价值,那当初为何让其摄影作品为景区“代言”,是否有猫腻?
  
  与作品“下架”类似的新闻,近年屡屡见诸报端。在“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感叹之外,我们不妨探究一下,谁该对“摄影省长”落马作品“下架”这件事进行反思。
  
  某些“热爱艺术”的官员该思考。作为领导干部,有艺术爱好专长本是好事,但凡事皆有度、公私应分明,应牢记不能逾越法纪红线。一旦被“爱好”左右,好事就会变成坏事。应当时刻问问自己:权力行使是否受到了“爱好”的干扰和冲击?倘若没有领导光环,自己的作品是否真如别人所称赞的那般优秀?众人“热捧”的,究竟是自己的“艺术专长”还是手中的权力?
  
  部分热衷于“展示领导才艺”的单位该思考。加强与上级领导的联系沟通是应该的,但挖空心思“投其所好”,将推广领导的“艺术成就”作为与领导拉关系的媒介,甚至将领导题词等作为对自身工作认可的证据,则是政绩观错了位。应当仔细思量思量:是推广领导“艺术专长”重要,还是做好本职工作更重要?是领导出事之后急着消除痕迹、撇清关系重要,还是事前不追捧、不攀附,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更重要?
  
  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该思考。在当前反腐的高压态势下,秦玉海案件绝对不会是所查办案件的最后一件。如何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让更多的领导干部避免重蹈秦玉海的覆辙,值得深入研究。应当认真考虑考虑: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时,能否“量体裁衣”,针对其爱好打“预防针”?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不准题词、题字,但对于摄影、绘画等其他“艺术爱好”的展示,是否也应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约束?查处此类“雅好”变“雅腐”的领导干部后,对于那些以索取“领导留念”为名行攀附之实的单位和个人,能否也顺藤摸瓜地查一查?
  
  “摄影省长”作品“下架”,说到底,仍然是权力“牛栏关猫”之后衍生出的副产品。只有将制度笼子织密,才能有效保障权力阳光运行,避免“干部在任,作品泛滥;干部落马,作品匿迹”的黑色幽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