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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海角天涯遍始休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今年以来,追逃、追赃的大网逐步收紧,对躲在海外“避风港”的贪官,无疑是当头棒喝;对“人未走、心先飞”,企图开溜的犯罪分子,同样是最好的威慑。
  
  党的十八大以来,跨国反腐力度不断加大,频频打出“组合拳”。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内部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到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境外追逃专项行动,再到最高检9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拳拳重击,都释放强烈信号。追逃、追赃,没有终点站,永远在路上,哪怕天涯海角。截至10月10日,公安部门抓获128人,检察机关缉捕28人,这是成绩,更是最好的宣战书。
  
  对于贪官来说,抛弃幻想、面对现实,才是正路。目前,中国已与93个国家签署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换句话说,海外贪官“逍遥自在”的空间正在一点点压缩。妄想“避罪天堂”没人管,已不可能。或者引渡,或者遣返,或者干脆就地审判,反腐的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至于贪墨的钱财,更是要按国际法来收缴,那种“人进去,钱留下”的念头,不妨趁早断掉。
  
  当然,宽严并济是我们一贯的主张。通告明确,今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并自愿回国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争取宽大处理,这是最后的一次机会。目的很简单,你主动减少办案成本,也是悔罪的表现,法律会给予必要的考量。君不见,涉案数亿元的中行哈尔滨河松街原支行长高山,自首之后获刑15年。这笔账,应该算清楚。
  
  有句电影台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通告还强调,逾期不投案,必将从严惩处。就是说,负隅顽抗到底,不仅没用,还将受到更严厉的制裁。切莫心存侥幸,错以为诉讼之路漫漫,有钱请律师抵抗一二。要知道,拿了不该拿的钱,花着也不踏实。最关键的,是切莫低估中央反腐的决心。“大老虎”周永康、徐才厚都已落马,已然说明,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纵然千山万水,纵然旷日持久,纵然法律冲突纷繁复杂,但,邪永不压正,一笔笔人民的财富,终将随着畏罪外逃者的归案而回到国家和人民手中。
  
  追,不如防。比追逃、追赃更急迫的,是关口前移,建立防止外逃的机制。这次中央对外逃者的重拳出击,对试图踏上不归路的其他人,震慑非凡、警示深刻。当更多的执法合作机制建立起来,更坚实的资金监管体系建立起来,再敢“人在曹营心在汉”,拿了赃款便要脚底抹油、开溜,那就必然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